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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字体: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医药编辑…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216    更新时间:2007/12/31    

河北、贵州、安徽、福建、四川省,宁夏自治区卫生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卫生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2]321号),按照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卫科教发[2004]7号)的要求,广泛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工作,我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部分省份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在职培训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通过开展在职培训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我国农村基层实际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建立和完善在职培训制度,促进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试点工作结束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试点卫生院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并将培训的效果考核纳入卫技人员管理与卫生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试点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在职培训比例达到100%,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规范完成《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内相关内容要求不低于80%;
    (三)总结试点取得的经验,为探索符合我国农村基层实际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模式提供实践依据,及时在省内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对培训提高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效果进行整体评价,分析培训工作的效益。
    三、内容:依据岗位职责任务和卫生技术人员现状确定培训需要,明确培训方式和要求,对照《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内容进行培训。
    四、要求:
    (一)试点地区应提高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试点工作。
    (二)试点单位应制定试点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进行总结。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与指导,组织监督和评价。
    四、单位: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五、时间:2005年6月-2008年6月。
    六、技术指导:我部科技教育司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培训试点工作技术方案见附件2),并提供教材和必要的经费支持。
    请各地认真组织试点工作,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将有关信息报我部科技教育司。

二○○五年五月十日
 
 

附件1:
试点乡镇卫生院名单
 
1、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南因镇卫生院
2、              河北省高邑县高邑镇卫生院
3、              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郭磊庄中心卫生院
4、              宁夏自治区平罗县高庄乡卫生院
5、              宁夏自治区泾源县六盘山镇卫生院
6、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龙溪镇中心乡卫生院
7、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乡下司中心乡镇卫生院
8、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徐集中心卫生院
9、              安徽省六安市寿县丰镇中心卫生院
10、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崇武中心卫生院
11、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赤湖卫生院
12、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金华中心卫生院
13、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复兴镇卫生院
 


附件2:
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试点工作技术方案
 
    一、组织管理。试点单位所在地区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试点工作全面负责,指导并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相关条件的支持,注重总结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试点地区所在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试点工作,制定在职培训计划,实施试点工作,对培训情况加强监督和评估。
    二、技术指导。试点乡镇卫生院应成立在职培训技术指导小组。由3-5名优秀的技术骨干组成,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方案、解决存在问题、进行监督评估等具体工作。如果本卫生院不具备组织测评的条件和能力,也可由县卫生局组织专家测评。
    三、实施培训。依据《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进行培训,具体步骤和方法为:
    1、完成基线调查。试点乡镇卫生院应于2005年6月底前,完成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和培训情况基线调查,填写资料表1(附后)。
    2、确定每位技术人员的岗位任务,对照岗位任务进行自我测评。卫技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确定需要掌握的工作任务,对照培训指导手册的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分析哪些内容已经掌握,哪些没有掌握,找出差距,明确学习的目标。
    3、技术指导小组进行考核评定,确定需培训的“岗位任务”清单;在自查的基础上,试点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进行抽查,要求每人抽取10-20个项目复查,技术指导小组将审查结果进行汇总,确定每位技术人员需培训的“岗位任务”清单。
    4、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依据“岗位任务”清单,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方式,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院内培训的方式、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以及院外进修的地点、人员、目标、考核等。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可通过自学、外聘专家讲座、远程教育、组织观摩等方式进行培训。对于个别存在的问题,可由本院技术指导小组有针对性的进行带教,必要时应安排脱产进修。培训工作鼓励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5、进行阶段测评。指导小组依据培训计划定期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阶段培训效果的测评,认真填写测评表格和资料表格(附后),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培训存在的问题,调整培训计划,实施下一阶段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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